讯(记者行海洋)7月26日,记者从最高检、最高法、公安部联合举行的新闻发布会获悉,去年以来,在中央政法委部署指挥下,中央政法单位会同多部门开展专项行动,通过对外交涉、严厉打击、边境管控等措施,集中抓获遣返数万名境外涉诈分子,取得了重大阶段性成效。
“当前,跨境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持续高发,犯罪形势严峻复杂,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社会危害极大,人民群众深恶痛绝。”最高检副检察长葛晓燕指出,各地在办案中发现,随着境外犯罪集团对抗能力不断增强,犯罪手段持续升级,打击治理难度日益增大,实践中出现不少新情况、新问题,司法办案面临新的挑战。
犯罪组织集团化。葛晓燕指出,境外地区大量出现专门为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提供场所的“科技园”“工业园”“开发区”,犯罪集团通过开设园区、招募犯罪人员,为犯罪活动提供生活保障、技术支持、人员管理、武装庇护,管理控制在园区内实施诈骗等犯罪的团伙和人员,并通过提成或收费等方式非法牟利,逐步形成较稳定的大型犯罪集团。
犯罪集团及团伙大肆实施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活动,除针对我国境内居民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外,有的还对境外其他地区居民实施电诈活动;有的团伙混合实施敲诈勒索等犯罪活动;有境内人员受到境外犯罪组织招募或诱惑,偷越国(边)境参加犯罪活动,社会危害极其严重。
葛晓燕还指出,部分园区在管理控制成员的过程中肆意实施故意杀人、故意伤害、非法拘禁、组织卖淫、强奸等犯罪行为。
此外,境外犯罪组织的技术对抗不断升级,想方设法逃避法律制裁。如,对涉诈人员实施反调查话术培训,毁灭作案工具,取证难度进一步加大;部分犯罪集团坐大成势后勾结当地不法势力,受到庇护后对抗能力进一步增强。与此同时,电信网络诈骗黑灰产日益成熟,各类逃避侦查手段不断升级,司法办案难度明显加大,境外犯罪集团及其参加人员的犯罪事实查证困难。
当天股市配资杠杆,最高检会同最高法、公安部联合发布《关于办理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》,对司法办案中犯罪集团认定、犯罪金额认定、胁从犯认定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。